遼寧省房地產行業協會《會費收取標準和管理辦法》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第六屆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第一條 根據國家民政部、財政部民發[2003]95號《關于調整社會團體會費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依照本協會章程,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會費收取方式、標準及時間:
(一)會員直接向本會交納會費。
(二)為便于協會管理,協會制定了統一收費標準,各專委會和分支機構不再設立《會費收取標準》,統一按本標準執行。
每年度繳納標準(元)
會員單位 | 理事 單位 | 副會長 單 位 | 常 務 副會長單位 |
1000 | 2000 | 20000 | 50000 |
(三)會費收取時間
每年的第一季度內進行當年會費收繳工作。
第三條 協會開展的惠及部分會員的活動,可以根據需要另外收取適當會費。
第四條 鼓勵會員多交會費。對多交會費達到一定數額的會員單位,授予相應的榮譽稱號,并頒發牌匾與證書。
第五條 會費用于省房協為會員單位服務所開展的各項活動開支:
(一)會議費:如開年會、研討會、理事會、秘書處工作會等會議開支;
(二)公務費:用于辦公的印刷、郵寄費;支付協會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住房公積金、基本醫療等各類保險、差旅費;出版會刊費和發放會員有關材料、為會員提供服務的有關支出以及公務活動中的各項費用開支。
(三)獎勵費:獎勵有貢獻的會員單位與個人。
第六條 會費的管理:
(一)設立協會經費專用賬戶、??顚S?,各種費用收入,均需進入協會賬戶,由秘書處統一管理,按期向民政廳報送財務報表,并按規定進行年度財務決算年審;
(二)各專業委員會的會費等其它收入,實行統一管理,??顚S?。
(三)未繳納會費的會員單位,不享受會員待遇,停發協會贈送的各種資料與刊物,二年未繳納會費的會員單位,視自動退會處理;
(四)經費按有關財務規定進行管理,建立財務機構、配備專(兼)職財務人員;
(五)嚴格按照社團組織的財務管理規定及會計核算制度進行管理與會計核算;
(六)每年將經年審的財務收支情況向理事會作匯報。
第七條 遼寧省房地產行業協會賬戶信息
單位全稱:遼寧省房地產行業協會
開戶銀行:營口銀行沈陽黃河大街支行
賬 號:5288 0100 0011 716
第八條 本辦法自本協會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生效。
遼寧省房地產行業協會
二〇二〇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