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遼寧省物業管理行業 ?xml:namespace>
專家管理辦法》的通知
遼房協字[2017]1號
各市物業管理協會、各會員單位:
《遼寧省物業管理行業專家管理辦法》通過網上公開征求意見和組織專家論證,經遼寧省房地產行業協會物業專業委員會理事會審核通過,現予印發執行。
遼寧省房地產行業協會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遼寧省物業管理行業專家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物業行業管理的活動,充分發揮物業管理專家的作用,促進物業管理行業不斷發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遼寧省物業管理行業專家的資格認定、使用和管理。
第三條 物業管理行業專家從事物業管理行業評審、考評、咨詢、協調、調研等相關活動時,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的原則。
第四條 建立遼寧省物業管理行業專家庫,在省行業主管部門指導和監督下,由省房地產行業協會物業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省房協物業專業委員會)負責建立和管理。
第五條 物業管理行業專家分為綜合管理類專家、專業技術類專家和特邀專家。
綜合管理類專家,是指物業管理行業中全面負責物業服務企業或管理物業服務項目的中高層管理人員。
專業技術類專家,是指從事物業管理專業或與房屋建設、設備設施、安全維護等相關管理工作,并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專業人員,包括土建、電氣、暖通、給排水、園林綠化、結構、經濟、財務等方面專業人員。
特邀專家,是指關注物業行業發展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學者、律師等社會專家。
第六條 申報物業管理行業專家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 綜合管理類專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工作認真負責,堅持原則,作風正派,廉潔自律,無違法記錄;
2、六十五周歲以下(特殊情況可的,可延續七十五周歲),身體健康;
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國家物業管理師資格證書,從事物業管理中高層管理人員工作八年以上;
4、有豐富的企業市場運作、品質管理、人力資源、財務分析等管理工作實踐經驗;
5、熟悉物業行業法律法規及相關規范;
6、發表物業管理相關論文或著作。
(二)專業技術類專家。
除符合綜合管理類專家第1、2、6項條件外的,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大學本科或以上學歷、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和職務任職資格;從事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五年以上;
2、熟悉物業管理及相關法律法規,掌握物業行業規范和技術標準;
3、專業技術職稱屬于土建、電氣、暖通、給排水、園林綠化、結構、財務及與物業管理行業相關的專業人員。
(三)社會專家。
邀請對物業行業法律法規熟悉,關注物業行業發展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學者、律師等社會專家。
第七條 應聘專家由單位推薦。申請人或者被推薦人應填寫《遼寧省物業管理行業專家資格申請表》,并附有符合本辦法所規定的證明材料,由推薦單位核準簽章后,報送省房協物業專業委員會。
第八條 省房協物業專業委員會設立物業管理專家組。物業管理專家組負責申報材料審查復核。凡符合物業管理行業專家條件的申請人,組織相關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的培訓考核,合格者頒發《遼寧省物業管理行業專家聘書》。
第九條 獲取遼寧省物業管理行業專家資格的人員,應具備省房地產行業協會會員單位資格或會員資格。
第十條 經協會批準后,物業管理行業專家可以接受政府部門、省房協物業專業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及其他組織的委托,參與企業評審、項目考評、服務咨詢、標準制定、糾紛協調、專題調研等相關工作。
第十一條 參與相關工作與活動的專家將通過隨機抽取的方式進行確定?! ?/span>
第十二條 省物業管理專家組負責日常管理:
(一)定期組織物業管理業務和相關法律知識的培訓、講座和交流;
(二)建立專家檔案管理、信用管理制度,詳細記載專家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的考核情況、參與物業相關活動的表現情況和年度考評情況;
(三)建立物業管理行業專家動態監管平臺,開展網上問卷調查,設立專家違規行為投訴電話和網上投訴信箱,定期公示專家管理動態,接受各界監督。
第十三條 物業管理行業專家享有下列權利:
(一)接受委托人委托,承擔評審、考評、評估或咨詢等工作;
(二)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運用專業知識和權衡經驗,對委托的工作要獨立、公正提出意見或建議,不受任何內外部環境干預;
(三)參加協會組織的培訓、講座和交流活動;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四條 物業管理行業專家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工作紀律,不得收受正常勞務費用以外的,來自委托或受托單位的財物或其他好處;
(二)客觀、公正地開展工作;
(三)協助、配合物業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和調查;
(四)及時申報工作變更事項和個人基本信息變更事項,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五條 遼寧省物業管理行業專家實行動態管理。物業管理行業專家每屆聘用期為三年,聘用期屆滿,考核合格的可以續聘。
第十六條 物業管理行業專家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省房協物業管理專家委員會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資格:
(一)違規收受利害關系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的;
(二)不能客觀公正履行職責的,或造成物業管理重大投訴事件的;
(三)擅自以協會名義組織或開展活動,造成不良影響的。
(四)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違法行為。
第十七條 物業管理行業專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物業管理專家組取消其專家資格:
(一) 本人申請不再擔任專家的;
(二) 因工作變動,不再適宜擔任專家的;
(三) 因身體健康原因不能勝任專家工作的;
(四) 一年內無正當理由放棄委托累計三次以上的;
(五) 其他不適宜擔任專家的情形的。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遼寧省房地產行業協會負責解釋。
?xml:namespace> 報申請表需附以下資料 1、身份證(復印件) 2、學歷證書或學位證書(復印件) 3、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或注冊物業師證(復印件) 4、物業管理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5、管理崗位任命文件 6、管理業績證明 7、提交省協會會員單位資格或會員資格資料 8、發表物業管理相關的論文或著作 以上資料需驗原件。